「註冊及認證小組委員會」職權範圍

  1. 審議及確認由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所提呈有關發出或撤銷「自願樓宇評審計劃」樓宇認證證書的建議,並將議案提交「香港優質樓宇評審委員會」核准。
  2. 審議及確認由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所提呈有關「自願樓宇評審計劃」評審員註冊或從註冊名單上剔除的建議,並將議案提交「香港優質樓宇評審委員會」核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