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自願樓宇評審計劃」的評審須經由
「香港優質樓宇評審委員會」
培訓及註冊的「自願樓宇評審計劃」評審員進行。
評審員
須
根據「強制驗樓計劃」及「強制驗窗計劃」的規定及要求
,進行「樓宇安全範疇」的評審
;及根據《「自願樓宇評審計劃」評審手冊》的範圍及標準,進行
「樓宇管理範疇」的
評審。
評審員於
進行評審後須擬備所要求的報告及證明書,並於指定限期內呈交予評審委員會秘書處。
評審員須解答評審委員會秘書處就有關評審所提出的疑問。
於覆核評審報告階段,
評審員須
因應評審委員會秘書處的邀請,出席實地視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