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素一:外部構件及其他實體構件
屬於「強制驗樓計劃」涵蓋的元素。
涵蓋的範圍包括
- 牆磚或瓦片、批盪及覆蓋層等外牆飾面;
- 鋁或金屬百葉窗;
- 於外牆或屋頂邊沿的防護欄障、鐵欄、護牆及欄杆;
- 圍欄及相關的嵌固件;
- 幕牆及相關的可開啟的窗戶;
- 附屬物包括金屬支架、遮篷、花槽、用於支承裝備裝置的構築物(例如:空調機、冷卻水塔及煙囪等建築物),以及相關的喉管及管道、屋簷、模塑、伸出物、建築特色構築物、晾衣架、招牌,電視屏幕類型的招牌,窗戶簷篷及固定或連接於或從建築物的外牆伸出的類似構築物;及
- 除斜坡、擋土構築物或違例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或建築工程等,任何其他類似的外部構築物。
此元素旨在檢驗此等構件以確保妥善保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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