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自願樓宇評審計劃」採用優質證書及獎章制度。不論「單一認證申請」或「分期認證申請」,「自願樓宇評審計劃」的證書及優質獎章將按個別認證申請獨立頒發。

(一)證書

證書 評審標準
  • 「自願樓宇評審計劃」卓越證書
  • 被評審的樓宇包括私人擁有構件(如有)符合「樓宇安全範疇」及「樓宇管理範疇」的所有要求
  • 「自願樓宇評審計劃」證書
  • 被評審的樓宇符合「樓宇安全範疇」的所有要求但不包括私人擁有構件(如有)及符合「樓宇管理範疇」中所有基本準則項目的要求

(二)優質獎章

獎章 評審標準
  • 樓宇管理優質獎章
  • 符合獲頒發「自願樓宇評審計劃」卓越證書的要求;及
  • 額外在樓宇管理元素及增值元素上有卓越的表現
  • 樓宇保養維修優質獎章或
  • 符合獲頒發「自願樓宇評審計劃」卓越證書的要求;及
  • 額外在樓宇保養元素上有卓越的表現
  • 樓宇保養維修傑出優質獎章
  • 符合獲頒發「自願樓宇評審計劃」卓越證書的要求;
  • 額外在樓宇保養元素上有卓越的表現;及
  • 沒有違例建築物(已通過「家居小型工程檢核計劃」及/或「違例招牌檢核計劃」獲驗証的項目除外)
  • 環保意識優質獎章
  • 符合獲頒發「自願樓宇評審計劃」卓越證書的要求;及
  • 額外在環境保護元素上有卓越的表現

若樓宇因嚴重缺陷而對住戶或公眾人士的安全構成顯著的危險,將不會獲頒發「自願樓宇評審計劃」證書 / 卓越證書。